化解涉诉信访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李旭强 发布时间:2010-08-05 浏览次数:509
近日,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法院行政庭审结了一起王某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及赔偿案件。接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后,情绪激动的原告王某家属不仅息诉,还向承办法官送来“秉公执法、伸张正义”的锦旗,对该院审理案件的公正表示由衷的感谢。当事人用锦旗表达感谢和赞誉,充分体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也彰显了法院定纷止争、和谐司法的办案宗旨。
无锡某超市门口路段在沿道路边设置了购物亭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超市进行整改,并要求店方自行拆除临时建筑。2006年5月,超市发出通知,要求租户配合市场调整,统一将租棚移至室内。2006年6月,在超市联系有关执法部门,准备拆除简易亭棚。其中一业主不愿搬离,而且还与在场人员发生冲突。业主妻子王某见状,从店内取出酒精瓶洒在身上,点燃打火机,致其全身着火。王某被送至医院急救诊断为全身70%Ⅱ-Ⅲ度烧伤,先后共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其中超市垫付了11万元。自此,王某终年卧病在床,丧失了自理能力。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王某先后以超市、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和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2010年3月,滨湖区法院受理了王某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后,为妥善化解纠纷、真正作到案结事了,一方面对原告王某的代理人及家属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协商一致的方案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一方面与被告及相关的单位沟通协商,提出解决纠纷方案。在该院行政庭的精心安排下,2010年6月,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原告同意拆除临时庭棚,被告同意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解决生活来源问题。协议履行的同时,王某向该院提出撤诉申请,也就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一起历时四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