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祥义书记,召集政法委、开发区法院、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法院工作秩序,确保法院干警人身安全。

 

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民法院是主体。法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基石,要强化服务理念,注重办案程序和办案细节,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同时,要认真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

 

明确公安保卫职能。开发区公安分局要把法院列为重点保卫单位,要在法院周边的路口安装高清晰摄像头,将法院安保监控与公安联网,密切监控法院的出入口、当事人通道和枪弹库。要加强法院周边的巡逻力量和巡逻密度,以确保法院办公秩序和人身安全。

 

明确安全经费保障。财政要加大法院安全保障经费的投入,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当事人通道与法官通道以及罪犯押解通道的物理隔离。同时,配强监控和安全检查设施,配足警务装备,加强保安力量和保安装备的配备,防止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明确安全联动协调。法院和公安分局要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制定协调方案,加强演练。凡是当事人多、旁听人员多、矛盾尖锐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不安全问题的案件,承办法官要进行安全评估,法院要制定安全预案,提前向公安通报。公安要加强配合,做到反应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