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新沂法院决定从7261031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

 

为认真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全面做好自查自纠等各项工作,成立了由院长牵头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点是本院及内设各部门自2008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滥用涉案款物等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财务方面是否坚持收支两条线、收费票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报账制度、是否集中支付由单位账务人员自行核算、案款的返还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立案方面是否有超标收费、乱收费现象、是否滥用判决的方式结案、调解、撤诉案件是否按规定退费;刑事方面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罚金以及赔偿款的收取是否规范;民事方面保全费之外有无另外收取其他费用、调查案件有无收取相关费用等情况;鉴定部门是否有收取鉴定机构鉴定佣金、是否有向当事人私自收取相关交通费、是否有代收鉴定费用等情况;执行方面是否有向当事人收取汽油费、邮寄费、公告费、是否有超范围收取执行案款或车辆等挪作他用等情况;其他部门是否私设小金库、是否乱拉赞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