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出台“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作者:张鑫燕 发布时间:2010-08-04 浏览次数:259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如东县人民法院在各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并出台实施意见:一是要把握总体要求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基层群众、加强组织建设。二是要明确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党组织要做到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五带头”既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