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五旬的农村老汉,用哄骗的手段将一位年仅九岁的女童骗到树林中,将其强奸。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顾某现年54岁,系一位农民,小学文化,20099276,在射阳县某镇村闸口,遇到本组村民刘某家的女儿小萍,小萍现年9岁,天真活泼可爱,对人热情,顾某看到天真无邪的小萍心生斜念,即以哄骗的手段,将小萍带至该村干渠堆西侧的树林内,对小萍实施了奸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顾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依法从重处罚;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被告人顾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