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行政司法建议件件有回复
作者:朱焱 发布时间:2010-08-03 浏览次数:336
今年以来,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行政机关在履行管理职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鼓楼法院行政庭在案件审结后,主动向涉诉被告发出司法建议,引起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所发6件司法建议,件件有回复,所提建议被全部采纳。
原告张某所诉违章建筑已经存在多年,经原告举报,徐州市规划局依职权将该案移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该局接案后依法定程序对该违章建筑立案查处并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于2007年8月向违章建筑所有人送达并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但在以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原告多次反映,且2009年11月被徐州电视台第一百姓节目曝光,仍没有得到实际执行,原告张某诉至我院,要求判决被告履行职责,经与被告多次协调,被告将涉诉违章建筑拆除,原告撤诉。
我院在司法建议中,建议该局在今后的执法中,正确履行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树立依法行政,及时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为创造和谐鼓楼、平安鼓楼多做贡献;同时建议该局明确应诉机构及负责人,回应区政府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机制,积极应诉,重视司法监督,在今后的诉讼中配合法院做好案件的应诉及协调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回复我院建议,表示将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办事处违章建筑拆除的监督和考核力度,通过机制的转变,正确、及时的依法行政,堵塞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该局还切实落实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成立了由法规科牵头的应诉机构,表示尽最大限度的做好涉诉案件的协调、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