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7·28”管道丙烯气体爆燃事故发生后,730,六合区法院立即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要求,做出紧急动员部署,要求做到“强化三项责任”,确保法院工作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

 

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院安全。该院成立紧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各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同时自现在开始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每周七天均安排一名院领导值班,具体负责每天的全院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部门负责人责任,确保法庭安全。该院要求紧急动员会后,分管副院长必须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庭室科队,明确要求各部门应加强各责任部门的安全意识,查找易燃易爆源。全面检查院本部和三个人民法庭的安检设备和监控系统,落实车辆安全、办公用电用水安全、消防安全通道、安检安全等各项措施,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将危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强化案件质量责任,确保审理案件涉诉信访的稳控工作。加强立案收案范围的控制,重点对涉诉信访案件和涉执行信访案件展开大排查,对在手案件逐个进行分析排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易激化案件,力争把涉诉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引发矛盾冲突的案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坚持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