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江苏省扬州中级法院与拍卖机构共同签订了公正廉洁承诺书,这是该院为了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问题,采取的又一举措。

  今年6月,扬州中院探索建立庭审式摇号工作室,将摇号工作室由办公区移到审判区,把摇号工作室工作人员、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工作流程、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和当事人风险与责任公布上墙,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人员着装上岗,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关系,建立与当事人的隔离带,实现委托案件阳光操作,使当事人现场感受到公正廉洁司法的氛围,提高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结合全市法院实际,研究制定《扬州市法院建立竞争拍卖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从8月1日起执行。在选择拍卖环节,充分体现依法、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防止一些拍卖机构通过不当手段争取拍卖项目现象的发生,规范我市司法拍卖工作,对执行标的物以最快最优的方式进行处置,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最佳服务。

  为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拍卖行为,确保公正廉洁,促进拍卖机构合法经营、积极招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组织在册的5家拍卖机构负责人进行以廉政、规范执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入册的5家拍卖机构签订公正廉洁承诺书。公正廉洁十三项承诺的主要内容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机构人员不得私自与审判、执行法官非正常接触;拍卖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院廉政纪律,不许宴请法院工作人员,不许向法院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不许将交通工具借给法院工作人员使用,不许为法院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许在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拍卖机构如违反十三项承诺,市中院将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对拍卖机构暂停备选资格6-12个月,情节严重的从拍卖机构名册内除名,从而促进拍卖机构廉洁拍卖,规范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