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花开满目春-武进法院结对共建促和谐纪事
作者:肖天存 金 峰 石 岩 发布时间:2010-08-03 浏览次数:1465
常州武进区法院不断拓展审判职能,以形式多样的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走出了一条司法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路子,使和谐司法之花在辖区遍地开放,司法阳光普照常武大地。
法院与辖区14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和谐共创协议,在38个村、社区设立了诉讼服务站,75名法官成为驻村(社区)指导法官,并增设了16个巡回审判点。与此同时,法院还与交巡警大队、司法局、卫生局、团委、妇联、总工会、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创建联动平台,联手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地把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和老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
一年来,法院结合办案实际发出38份司法建议,条条被采纳,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金点子,被誉为“司法锦囊”。
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表示,要认真总结武进法院和谐共建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推广。
14个共建单位合力压降纠纷
7月11日上午,武进法院前黄法庭教导员何纪华接到礼加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政平村张家村民小组17户村民,因32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产生了纠纷,镇、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但收效甚微,现在村民们正准备推选代表写诉状打官司。村干部已经通知3位村民代表到政平村的诉讼服务站,想让法官协助调处。在政平的诉讼服务站,村民们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种田效益较低,村民大量抛荒。而此时,邻村的陆某某便耕种张家村的抛荒田,到2000年承包的土地已达32亩之多。张家村民小组还与陆某某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协议书,该村17户村民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承包年限至2027年。承包期间,双方为承包土地的粮食直补款归属以及是否提高上交款等问题上产生矛盾。掌握情况后,何纪华向村民代表和陆某某介绍了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政策,并提出了调处方案:陆某某不享受国家粮食直补款,改由村民小组领取后再分配,同时鉴于承包种植是经济作物,适当提高上交款;上交款由陆某某与村民小组每年结算一次,收缴的款由村民小组统一处理;合同期限按原合同为准。对于这一方案,双方都非常乐意接受,一场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纠纷最终消弭于无形。
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司法服务,不起诉就可以化解矛盾纠纷。这是武进法院与基层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武进法院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调研,分析了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分布情况以及多发纠纷的产生原因,针对90%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提出抓基层、强基础、建网络的工作思路,并与奔牛镇结对开展和谐共创活动,组织法官走进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该镇各类案件由共创前同期的589件降至412件,降幅达31%。今年,武进法院起草《关于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各机关、乡镇,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组织联动,合力化解纠纷的做法拓展到全区范围。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目前,武进法院与辖区14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和谐共创协议,在38个村、社区设立了诉讼服务站,75名法官成为驻村(社区)指导法官,并增设了16个巡回审判点。
“这是一个多赢的举措,对老百姓来说发生纠纷时能早处理、早解决,更加省事,对乡镇来说增强了基层组织的自治功能,提高了控制局势的能力,对法院来说则缓解了作为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压力。”武进法院院长邰建平介绍说。
18个特色平台助推社会和谐
“没想到不到一星期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法庭为我作出的努力。”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吴某拿到11万元赔偿款时喜出望外,逢人便夸武进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
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锐增的实际情况,武进法院联合区人保局、司法局、总工会等多家单位,成立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联席会议”,协调化解重大劳动争议纠纷。今年5月,南夏墅街道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群体性劳动争议,300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就在矛盾不断积聚、将要激化的过程中,武进法院提前介入,与司法所、劳动所一起积极劝导工人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并联系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立案次日,法院就安排纠纷双方进行审前调解,一周之后,劳资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类似这样的工作平台,武进法院已搭建了18个。他们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建设的多个领域,先后与农工办、妇联、消费者协会、卫生局等制定了联动工作意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消费者保护、医疗等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在全区共建8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2所新市民子弟法制学校,在辖区大型企业设立3家新岸家园,在武进看守所建成了藏书达5000余册的未成年犯图书室;主动与人民银行对接,定期将部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单位纳入赖账户黑名单,在银行征信系统中降低其信用等级,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一系列工作平台,拓展了法院的工作空间和社会空间,让更多的力量参与纠纷的解决,成为司法职能对接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38个司法锦囊激活管理创新
笔者在武进法院采访时目睹了一场“我为社会管理创新献一计”研讨活动。“巡回审判的法官不仅要会讲法律,还要会讲情、讲理”,“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可以考虑在社区设点”,“司法建议,应避免重发送而轻反馈的倾向”……法官们纷纷出谋划策,场面十分热烈。据了解,这是该院立足审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
不久前,武进供电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费抄表、核算、收费管理规定》,并下发至下属各部门和供电所,对电费抄表、核算、收费予以了严格规范。这个规范的出台,还源自武进法院的一项司法建议。
“我们在审理两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了这个问题。”武进法院刑庭法官吴文亮介绍说。
从事农村电工工作的被告人苏某和蒋某,利用电力抄表、收费等职务便利,采用篡改用户数据、私开作废电费发票、收不入账等手段,侵吞本单位电费,在五年时间内侵吞电费26万元……法官在调查中发现,武进供电公司在电费抄表、收费过程中存在电费抄收不规范、营业管理环节脱节、缺乏必要监管等工作漏洞。
为此,武进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三点司法建议,希望他们及时整改,对电费抄表、核算、收费事宜予以规范。法院的司法建议引起了该电力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对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清查整顿,制定整改措施。改变原农村电工一个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抄表、收费、业务扩充的管理模式,实行同一区域抄表、收费、业务管理的相互监督,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
这是2009年5月份至今武进法院结合办案发出的38份司法建议中的一份。令人称奇的是,这38份司法建议不仅全部被对方采纳,而且还成为推进当地社会管理创新的好帮手。
此外,武进法院每年还编发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涉法涉诉情况调查报告等,充分发挥法院的信息资源优势,揭示多发频发的矛盾纠纷,为社会公众提供防范市场风险的有效预警,为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引,放大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