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启东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调解,被告陈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孙某18000元。

 

2009114,孙某来到了王某开的一家宾馆替女儿讨要工钱,结果遭陈某饲养山羊撞伤。孙某当即被女儿、女婿送往医院治疗。陈某称当时羊不是自己的,早已经卖给了羊贩子,拒绝赔偿,于是孙某将陈某告上法庭。

 

庭审上,法官通过证人证词印证对比,查清案件事实真相,讲法述理,让动物饲养人陈某最终愿意赔偿损失,原告孙某也接受了陈某的赔偿,双方的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