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扬州维扬法院民一庭法官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顶着酷暑来到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双桥村,对该村71农户因购买江苏某种子有限公司有质量问题的种子而发生损失的补偿款进行当场发放,为农民挽回了25830元的经济损失,受到受害农户的一致好评。

 

21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双桥村71户农民向维扬法院提起诉讼,该村71农户2009年冬季购买了一批江苏某种子有限公司的小麦种子,播种后发现春苗生长良莠不齐,71农户怀疑所购麦种存在质量问题,即向媒体投诉,扬州电视台《关注》和《今日生活》栏目分别予以了报道。今年麦收后,播种该批次麦种的230多亩麦田均出现不同程度地减产,71农户多次向该公司索赔均未达到要求,便先后到镇、区政府和市农林、质监、信访部门上访,群情激奋。该案不仅涉案人数多,损失面广,社会影响大,而且涉及到三农利益问题,维扬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为71户农民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当日起诉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快速审结。立案当天,民一庭承办法官冒着酷暑驱车30多公里来到田间地头,深入了解农户受害基本情况。原来,该村71户农民种植的230多亩江苏某种子有限公司的小麦,平均亩产量减产近200斤,亩产经济损失约达120元。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该院法官立即组织诉讼双方进行调解,同时还邀请了市农科所的种子专家和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通过连续两天不间断的调解,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

 

23日,维扬法院民一庭5名法官在分管院长带领下,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着71份调解书和补偿款,来到市开发区朴席镇双桥村,开展一条龙服务,受害农户当时签字,当时就能领取到补偿款,半天时间将25830元补偿款全部发放到每户受害农户手中。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就为农民挽回了损失,71户受害农户对这种高效率、高质量的能动司法服务高度赞赏,并特地派代表向法院赠送了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