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退伍军人到法院院长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8-02 浏览次数:1367
有人说,他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把自己的光和热毫无保留地献给党的司法事业;也有人说,他是和谐的使者,把司法为民的温暖与大爱播撒传递。
他就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院长史良成。
二十多年来,不论他在哪个工作岗位,始终坚持虚心好学,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析理,巧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律的智慧和政治的智慧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两次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多次被评为江苏省及连云港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六部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
1982年5月,史良成从部队退伍后,被分配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干法警,一干就是3年。1985年6月,院里安排他到执行局搞执行,他攻坚克难,使一批“骨头案”被成功执结。由于他的出色表现,1986年4月,组织上破格提拔他为执行庭庭长。此后,他一步一个脚印,先后被任命为海州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2002年6月,海州区召开全区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该区法院院长,史良成在无记名投票中以全票当选为院长。在海州法院任院长期间,该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
他干一行爱一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建设中,始终走在队伍的前列,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的先进事迹在港城的大地上到处被传颂着。
2007年11月,史良成从海州法院调到连云法院任院长,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从20里海港到百里盐碱滩,从海滨国际新城到山乡海岛,到处都留下了他那忙碌的身影。在抓班子带队伍中全力打造“五型法院”,不断提高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和谐司法、协作司法的“四种司法”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综合素质、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他经常带领法官携卷走进海港码头、临港产业区和沿海大开发工地,就地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为社会管理创新探路。2008年初,连云法院成立了江苏首个“巡回调解法庭”,让当事人享受零距离、全天候、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两年多来,该法庭所办的4152件案件中,有95%是通过调解方式办结的。这一创新机制包括:联动调解、委托和邀请调解、考评激励、案件回访等,有效解决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身居要职的地方领导,有腰缠万贯的大款,也有工人、农渔民,但史良成要求全院法官对当事人一视同仁。去年6月,连云法院在审理一起包工头纠集社会闲杂人员群殴讨薪农民工致轻伤案件时,有关部门领导出面打招呼,要求法院高抬贵手,从轻审判,被告人的妻子也托人给史良成送5万元,都被他严词拒绝了。包工头犯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当笔者问及此事时,史良成说,法律是群众寻求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门,守好这道门是法官的天职,也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交代。
史良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踩破门槛的说情者,史良成总是义正词严地说,该赢的官司不请不送照样赢,该输的官司再请再送也没用。“人家请的是鸿门宴,我可没这个胆子往里钻!”
许多民事案件是婆婆妈妈的小事,史良成要求法官同样细致入微,并要求审管办认真评查。在他看来,民事案件无小事,只有累积小和谐,才能创造大和谐。要求法官严格掌握好法律的钢性和柔性,以情法交融的工作技巧调解纠纷,既争取和谐化解,又不把矛盾推向社会,在找准法与情的最佳结合点上,实现案结事了。
自从江苏沿海开发连云港被提升到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以来,置身东部沿海重要开发节点的连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沿海开发”,不断深化便民诉讼,完善以审判庭为核心、以巡回法庭为支撑、以诉讼服务工作室为补充的便民诉讼网络,细化简化便民诉讼服务,严格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司法效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满足了海内外客商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了零违纪、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目标,为沿海大开发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受到了连云港市委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