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四项措施治理行政案件申诉上访难题
作者:周晓文 陆亚婵 发布时间:2010-08-02 浏览次数:281
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夯实息诉息访根基。从今年5月份最高院部署行政案件申诉上访难题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亭湖法院积极响应,组织行政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研读上级法院的实施方案,逐项对照,严格执行。对重点上访案件,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并及时上报每件案件的息诉息访动态,确保掌握治理的动态信息。
案件质量上下功夫,狠抓上访源头防范。要求案件承办人以“绣花”功夫对待每一个案件,依据相关法律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存在瑕疵或者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一驳了之, 及时给相关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功能,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案件评查员作用,定期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案件进行质评,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及时予以整改,有效督促案件承办人重视案件质量,从源头压降申诉上访率。
全程释明上下功夫,疏通上访表达渠道。注重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工作与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并行不悖,根据案件性质,在立案前进行诉前协调,与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尽可能让行政机关“带着诚意”积极参与协调;对于行政相对人不同意诉前协调的案件,转行政庭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或需补全材料才能立案的,对当事人释明后予以立案或告知其其他救济途径;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进一步加强释明,加大调解;判后对当事人有疑问的环节进行耐心释明,避免因释明不到位而引发上访。
巧借外力上下功夫,放大合力治理效果。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联络,建立健全综合调处机制,促进行政争议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加强与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健全行政首长参与协调和出庭应诉机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通过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促行政审判环境的优化;加强息诉治理合力构建,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借助党委、政府信息优势,及时掌握申诉上访情况,合力化解,放大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