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以创先争优活动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0-08-02 浏览次数:421
近年来,丹阳法院瞄准建设全省一流法院的目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年迈出三大步,年年都有新发展,2008年荣立省法院集体二等功,2009年、2010年均被省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该市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镇江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李茂川不仅批示肯定丹阳法院创先争优取得的成绩,还将丹阳法院作为该市创先争优的典型,要求丹阳全市各机关部门向法院学习。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高点定位,确立创先争优目标
定位决定作为,只有高点定位,才能更快发展,更好跨越。前几年,该院党组经研究后认为,丹阳法院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相对优越,虽是基层大院,却不是基层强院,拥有先进的条件,没有平庸的理由,只有勇于创先争优,才能打造一流业绩。为此,丹阳法院提出要通过3-5年的努力,把丹阳法院建设成为全省一流法院,并进一步明确了一流法院的明确含义:一方面要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在全省知名,全国闻名;另一方面要有较高的美誉度,在人民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和名声。为实现这个目标,丹阳法院要求干警一要弘扬奋进的精神,即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正确评估司法工作现状,坚持与时俱进,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二要创新争先举措,即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尊重司法规律,破除思维定式,在突破中求进步,在突破中创特色,在突破中谋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得到了全院干警的积极响应,争创一流的理念扎根于干警头脑,成为奋发进取的方向。
健全机制,搭建创先争优平台
围绕创先争优的目标,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开展“争创办案能手、争创信息宣传能手、争创调研工作能手、争创优秀书记员、争创红旗驾驶员”的“五争创”活动,通过健全机制,搭建创先争优平台。
1、围绕提升能力素质,构建“五学机制”,推进“素质强警工程”,提高广大干警的争创能力。一是实行“一周一次”集中学。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每周五业务学习日,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实行“一月一荐”引导学。办公室、研究室、院领导每月向各部门、干警推荐一期法学刊物、或一个典型案件、或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供大家学习。三是实行“一季一坛”研讨学。每季度举办一期法官论坛,就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法官集中研讨。四是实行“半年一讲”辅导学。每半年从上级法院、法学院请来专家、教授作专题法律讲座。五是实行“一年一考”促进学。每年底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大会考,督促干警加强业务学习。目前,该院已经取得硕士学位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法官已经达34人,占法官总数的40.48%。
2、围绕提升工作业绩,落实“四项机制”,推进“质量效率工程”,提高广大干警的争创实绩。一是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对当月报结案件进行抽查和质量评分,提升审执人员质量意识。二是案件质效排序通报机制,每月对全院审判人员案件质量效率指标进行通报,增强审判人员竞争意识。三是审执工作态势分析机制。每季度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进行分析,通过横向比、纵向比,查找问题,分析不足,并提出整改对策。四是工作业绩考核机制。“五个争创”的评比标准全部实行量化考核,凭实绩论英雄,用绩效去服人,同时对民主测评在全院排位后十名的、廉洁上有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该院的审判质量效率考评指标连续三年位居镇江基层法院前列。
3、围绕激发工作热情,出台“三项激励”措施,推进“激励兴警工程”,激发广大干警的争创热情。一是奖励并轨制度。即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上报上级先进法官等都必须从“五个争创”的当选者中产生。二是结果运用制度。“五个争创”当选者除可获得一定的经济、精神奖励外,还在晋职晋升晋级、考研等方面具有优待权。三是健康疗养制度,“五个争创”当选者以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二等功以上荣誉获得者来年可享受外出健康疗养。近三年来,丹阳法院有20人次和12个部门受到省级荣誉表彰,35人次和17个部门受到镇江市级表彰,82人次和26个部门受到丹阳市委市政府表彰。
勇于探索,增强创先争优活力
面对法院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创先争优的新举措,不断丰富创先争优内容。
1、寻求服务大局新方式。始终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调整法院工作部署,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丹阳法院积极开展前瞻性调查分析,形成12份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并先后制定出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见,引导干警慎重把握裁判尺度,增强服务“三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丹阳法院在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丹阳市委书记李茂川用“服务大局好、维护社会稳定好、维护公平正义好”对丹阳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探索化解纠纷新举措。广泛开展和谐共建工作,组织广大法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及时了解矛盾纠纷的新趋势新特点,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民生、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活动,切实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政府、基层村组织、企业开展和谐共建,采取走访政府、村委会、人大代表、企业,开展法律指导与咨询等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主动了解、排查社会矛盾,共建和谐乡镇。民二庭与市内主要银行、保险公司和辖区内规模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共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局合作共建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人民调解员4名,对诉讼案件开展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432件,调处成功186件,对诉前纠纷分流起到了积极作用。该院在今年4月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
3、健全司法为民新机制。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以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为民机制为核心,率先在镇江地区成立司法鉴定科,实现司法鉴定案件网上立案,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针对不同当事人的特殊要求,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特殊便民诉讼,受到群众的高度赞赏。
培植典型,打造创先争优品牌
始终立足丹阳法院发展实际,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工作,走出一条丹阳经验的发展之路,今年7月15日,江苏法制报以《丹阳经验再续辉煌》为题对该院创先争优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重点报道。
1、培育“品牌庭室”。各庭室树立“同强者比,向高处攀,与勇者争”的竞争意识,立足自身工作特点,打造亮点和特色。行政审判庭立足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规范司法为根本,加大行政协调工作力度,妥善处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并被省法院确认为首批“司法规范化示范点”。导墅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走访辖区基层组织、企业,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便民方式,加大调解力度,各项审判业绩走在全市基层法庭前列,为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年6月,导墅法庭被省法院评为“2007-2009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成为近三年来镇江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庭。
2、选树“品牌法官”。一方面,调整干部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优秀法官脱颖而出。近年来,从优秀法官中先后提拔了4名院领导和16名中层干部。另一方面,对先进典型,运用先进事迹报告、典型经验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激励表扬,涌现出荣记省法院 “个人一等功”严宏坤、“全省优秀法官”吉立平等一批具有知名度的法官。
3、创建“品牌工作”。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是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该院在做好新收案件执行工作的同时,坚持对积案进行规范管理,动态监控,实现了清理积案工作的良性循环。今年3月,省法院领导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法院向丹阳法院学习对积案实行动态管理的做法。今年6月,该院在全省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上做了关于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经验介绍,清理积案工作已成为丹阳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工作。与此同时,该院的服务三保、人民法庭、调研、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等工作也先后受到省院表彰,其中多项工作在全省专项会议上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