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县长姜明批示肯定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三个发展”成效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0-07-30 浏览次数:354
今年以来,溧水法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努力为全县“三个发展”工作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取得较好成效。近日,溧水县长姜明在县法院工作简报《坚持能动司法为加快全县“三个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上作出批示:“溧水法院能动司法的实践,为全县‘三个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不断总结完善、不断开拓创新,为溧水实现提升跨越再立新功”。
该院在服务“三个发展”工作过程中,重点抓住三个方面:
不断完善能动司法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溧水法院服务“三个发展”工作意见》,适时推出了服务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举措;建立重大、群体案件报告机制,对因宏观经济引发的融资、房地产、物流、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定期专报,重大案件随时报告,并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反映在司法领域的经济社会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有序地解决。
不断丰富能动司法服务载体。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先后为企业相关人员就经营管理、合同责任、劳动争议等问题举行法律讲座1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100人次;该院在走访县内某大型企业时,得知该企业被已判刑的赵某敲诈勒索80万元后尚有30多万元未予追回,通过调查了解,多方努力,从安徽淮北某煤矿为该企业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不断提升能动司法服务水平。针对当前我县在民生、经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在司法领域体现出的苗头性、典型性、趋势性问题,连续第二年以综合性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年度审判工作白皮书;结合个案审理,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0件,其中针对部分金融机构忽视管理、滥发信用卡的现象,向多家银行发出“完善信用卡管理制度”的司法建议,受到了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