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转变行政执行思路,开拓行政执行视野,积极化解矛盾,做到和谐执行、稳定执行,行政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5%,同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收到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三个转变”倡导“三个活动”的做法:一是把“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工作上,把“要你来”,转变成“为你去”,开展执行下乡活动;二是把适应强制措施,转变成教育劝导,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把“抓拘”转变成“放归”,体现人文关怀,并在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间开展拉一把、帮一帮,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活动。

 

通过以人为本抓执行,教育劝导促履行,并结合开展“三个转变”,倡导“三个活动”,大丰法院执行案件出现了朋友劝、亲人帮、好友热心协助、兄弟妯娌来作保的履行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