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强化六项机制延伸司法服务
作者:李伟 发布时间:2010-07-30 浏览次数:284
今年以来,赣榆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司法的适度主动与适度干预原则,精心谋划,多措并举,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准确把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强化民意沟通机制,贴近了解民众司法需求。积极搭建法院与基层组织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法官深入村镇、社区、学校、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及印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群众涉诉矛盾纠纷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作用,通过“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基层民意采集、交流和反馈,强化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构建信息共享、联动网络,及时准确把握社会最普遍的司法需求。
强化巡回审判机制,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思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涉及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多选择在田间地头、居民院落、社区办公室、厂矿企业等场所巡回审理,并针对辖区内渔民出海捕捞作业、农民外出打工致使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无法到庭应诉影响审判的现状,积极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使渔民以及外出务工农民能在休渔、年底等空闲期间快捷便利的参与诉讼程序,确保"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强化服务沿海开发机制,助力企业规范化管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将自身工作融入沿海开发大局,先后在县海洋渔业局、县经济开发区、县柘汪临港产业区召开座谈会、在多家企业召开法律咨询会、对10余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进行排查摸底,就其暴露出的企业涉诉纠纷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摘编《法律服务指南》手册,提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经营活动的有效预防措施和对策建议,免费向企业发放,以帮助企业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使其更加稳定地发展。
强化和谐共建机制,夯实和谐稳定基础。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青口镇新庄社区居委会、柘汪镇政府、沙河镇富强村、连云港瑞邦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和谐企业”、“和谐乡村”共建点,抽调专门人员主动与共建点对接,畅通信息,建立共建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研机制,对共建单位所涉及到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指导服务,积极配合共建单位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为共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赠送法律类书籍、法律宣传册,邀请旁听庭审,并安排相关人员到法院进行岗位实习,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促进法律意识的提高,不断提高共建地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强化青少年犯罪防教机制,打造“四位一体”预防体系。今年以来,该院大力强化青少年犯罪防教工作,努力构建与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一方面,选派10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一系列法制讲座,并将抗日山做为该院青少年教育基地,对青少年思想进行正确引导,从而预防青少年犯罪;另一方面,该院一直坚持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时行回访、帮教,联合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县看守所组织一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参观看守所在押罪犯的生活,对其进行警示教育,使其切身感受自由的可贵,促使自觉遵纪守法,防止再犯,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司法建议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赣榆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建议的暂行规定》,把司法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从加强司法建议管理、严格司法建议程序、强化司法建议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并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庭室目标考核。今年1到7月,我院就校园安全、农村土地承包、银行商业贷款、渔船安全防范等专题,共向青口等18个镇政府、县司法局、县海洋渔业局农商行、实验中学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40余份,交有多份司法建议受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