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四个结合进行案件廉政评查工作
作者:马书英 发布时间:2010-07-30 浏览次数:257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法官依法办案行为,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今年上半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采取四个结合方式共对10件案件进行廉政评查,目前,未发现不廉洁现象,当事人均对法院主动征询意见的做法和坚决杜绝不廉洁现象的决心表示认可,对个案没有意见,对法院整体工作表示满意。
评查范围:做到必查与抽查相结合。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必查,其他已结案件随机抽查,以必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给法官以无形的压力,促使其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评查形式:做到访谈与座谈相结合。该院通过电话访谈、发放征求意见函、主动到当事人家庭走访、邀请当事人到法院座谈等形式进行案件廉政评查,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和法院的真实想法,主动发现和收集法官司法活动中不公正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
评查内容:做到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形式审查主要是廉政监督卡的使用情况,即在受理案件和送达应诉手续时是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实质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工作作风和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即是否有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违反法官法“十三个不得有”等廉政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有因不廉洁导致不公正的事情发生。
评查目的:做到沟通与疏导相结合。通过廉政评查工作,加强与当事人的联系,即使部分当事人有不满情绪,通过提前介入、分析原因、疏导协调,也能消除误解、化解矛盾,预防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