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倾力打造司法“便民平台”促和谐司法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0-07-30 浏览次数:227
新沂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基层为中心,着力改造法院办公环境、丰富便民措施,使法院真正成为了司法为民的“便民平台”。
该院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按照“两便”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设立巡回法庭,针对那些家住偏远农村,不便到法庭的当事人,法官驱车到当事人的村里、田间地头,把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与此同时,法官适时的在群众中说法、释法,将每次庭审都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机会,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设立“农时”法庭,在农忙时节,为了不与群众白天的劳作冲突,法庭会主动把庭审安排在中午和晚上下班后进行,法官牺牲休息时间为群众开庭,受到群众的欢迎;设立“24小时”法庭,每周一至周五法官24小时值班,公布办公电话,随时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为方便群众诉讼,在法庭的立案大厅内,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热线电话、一张座椅、一杯水”,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辖区各乡镇设置诉讼告示导向牌,把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起诉的条件等内容详细告知,使人民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地打官司。同时该院坚持审务公开制度,专门制作了审务公开栏放置于立案大厅前,将法庭人员的组成情况、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费收费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的诉讼程序公示上墙。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院里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制度,对庭领导、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勤杂人员各个岗位的职责权利进行准确界定,使每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能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责任。做到定岗位定量到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考核、奖勤罚懒。建立、健全其他制度。如落实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当事人回访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警械使用管理制度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不断丰富便民手段促和谐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