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打造诉前调解“文明窗口”
作者:许冬梅 发布时间:2012-09-20 浏览次数:302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准确把握全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发展状况,全面提升诉前调解成效,盐都法院制订了《关于规范诉前调解工作的暂行规定》,以规范该院诉前调解工作。
努力打造“文明窗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始终把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作为改进法院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努力使“文明窗口”建设登上更高台阶。努力提高文明接待水平,形成“三声”、“四心”、“五优先”的服务特色。“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专心、回答问题耐心、宣讲法律细心”;“五优先”即“紧急案件优先、外地当事人优先、残疾人优先、老年人优先、未成年人优先”。
加强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按照“统一扎口,归口处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在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信访工作机制。通过文明接待,问责到人,人性化服务,使大量矛盾纠纷在源头就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