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法院以开展“深化调解年”活动为契机,建立信访“四诊”机制,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已任,全力压降涉诉信访。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不服生效裁判向省院及中院申诉、申请再审数为216件,较去年同期321件,同比下降32.71%。

  建立“预诊”机制,源头减少矛盾。全市法院认真组织法官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港闸区法院启动“民事法官进社区”活动,专门成立了“法官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派出11名民事法官与辖区内8个主要街道、社区结对联系。驻社区法官每两周一次深入结对联系点,在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矛盾排查、调解指导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处置,从源头预防、分流、化解民事纠纷。

  建立“门诊”机制,畅通民情渠道。如皋法院建立院长每月巡查法庭暨下庭接访制度。将院信访接待室随时接访、每周信访接待日院长接访与院长每月巡查法庭暨接访制度相结合,安排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为院长下庭接访日,并提前在《如皋动态》刊登公告,在人民法庭张榜告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反映情况,主动为群众解决诉求问题和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予以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期限予以答复;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建立“急诊”机制,快速化解矛盾。全市法院建立强化院领导与化解工作责任人的互动协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把手院长与分管院长与各业务庭对信访案件逐一“过堂”、“把关”,并亲自参与到个案的化解中。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要求信访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实行登记销号管理。

  建立“会诊”机制,破解信访难题。海安法院定期将各镇每季度发案情况向县四套班子、县政法委、各镇通报一次,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决策参考依据,助推各镇的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将尚未办结,矛盾易激化,须各方共同密切关注、共同做好工作的案件列出,力争借助各方力量化解矛盾。上半年,海安法院与县总工会、县社会保险处联手,妥善调处一起协警与公安局、保安公司间的劳动争议案,获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