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二十余载,因琐事发生纠缠,在纠缠过程致妻子右眼受伤,构成重伤,后丈夫被判刑罚,妻子亦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戴某与丈夫陈某于19871219登记结婚,1989年年213生一女孩。婚后夫妻感情一般,近年来,因琐事双方经常发生矛盾,2009330日晚,丈夫陈某在家中因生活琐事与妻子戴某发生口角并相互纠缠。期间,丈夫陈某在争夺妻子戴某手中方凳过程中,致戴某眼睛受伤。经法医鉴定:戴某左眼受伤损伤构成重伤。妻子遂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

 

因双方纠缠的过程中,丈夫陈某致妻子戴某重伤,经法院判决:陈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婚姻关系。原、被告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纠缠,致原告重伤,被告被判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可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准予原告戴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