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维扬法院强化能动司法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力求全院工作重心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拍和步”,切实为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办实事、解难事,收到明显成效。

 

深入调查研究  先后派出干警120多人次,深入辖区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和施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近10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80余份,详尽地掌握重点项目的分布、建设进度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困难,及时排查纠纷隐患,捕捉矛盾苗头,找准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重点,确保专项服务工作有的放矢。

 

构建服务机制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抽调6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审判干警,组成2个合议庭,专门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落实分工负责、归口协调、专人联络、法律援助、报告反馈、监督投诉六项制度,及时制定工作预案,定期汇报法院在审理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进展情况,为党委政府部署下一步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意见。

 

突出诉前指导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呼应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需求,主动为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出谋划策,帮助分析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法律漏洞和不足。先后为亚联钢管扩建工程、瘦西湖风景区配套工程、沃尔玛及特易购商贸休闲区折迁安置工程、东方百合园小区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等1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解答法律咨询50多件次,提供法律意见40多条,改进完善管理措施10余项,进行涉诉案件避免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诉前指导20余起,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重职能发挥  把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土地转让、拆迁补偿、工程质量、民工工资等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开辟审理重点项目案件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建设涉诉案件,实行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交办;推行重点项目案件由主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庭长直接承办制度,确保快审快判;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刑事犯罪,为重点项目建设创建安宁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重点项目涉诉民商案件的调解工作,并加大其申请执行案件的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