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胆真大 偷了汽车竟自驾
作者:李燕杰 姜燕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次数:415
溜窗窃财,顺手拿到汽车钥匙,开启遥控找到汽车,驾驶汽车溜回山东,当作自己的自驾车。2015年6月9日,被告人蒋某,因盗窃财物价值巨大,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被告人蒋某,山东人,二个月前来到如皋市长江镇某船厂寻找工作。被告人蒋平于2015年2月15日凌晨,在网吧上网结束后,因肚子饿,遂想偷点钱财,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当其信步来如皋市长江镇长青沙盛唐宾馆,看到开着的窗户,遂采取爬窗入室等手段进入室内,客厅内未窃得财物,进入房间后,其看到被害人唐某睡在床上,遂将脱放在床上的裤子拿到客厅,从裤袋中搜到人民币800元及汽车钥匙一串。被告人从窗户出来后,遂用汽车遥控寻找到停放在宾馆大门口的汽车,被告人将该东风日产天籁轿车1辆,驾驶直接开向老家山东。在路上其将牌照拆除。回到山东后,从网上自购假牌照一副安装,对家人自称购二手车,并开车逍遥。3月11日,被告人蒋某被如皋市公安局抓获归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赃物东风日产天籁轿车1辆。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84500元。被告人蒋某盗窃财物款物合计人民币185300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