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的产生,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切实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丰县法院从“四个方面”强化判后答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进京上访率仅为0.16%,且未产生一件因新收案件产生信访而被上级交办的案件。

 

抽调资深法官进行判后答疑。该院专门抽调5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判后答疑工作,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有可能引起信访的案件,法官主动进行判后答疑,切实提高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

 

完善判后答疑的相关制度。该院专门由审管办制定出台《关于判后答疑的相关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将判后答疑的范围、对象、责任人、流程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强化判后答疑的反馈制度。在判后答疑的过程中,如发现有情绪激烈、上访苗头等现象的,立即向庭长、分管院长、院长报告,由院领导出面进行释疑工作。

 

强化考核管理工作。该院要求法官严格遵守判后答疑时限,答疑时做到热情耐心、冷静理性、公正中立,认真做好辩法析理、答疑解惑和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当事人罢访息诉。如发现有判决案件有错误、瑕疵等问题的,切实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