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中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活动。确立“抓教育、抓制度、抓落实、抓预防、抓查处”思路,以“强基础、保稳定、创特色、出亮点、争先进”为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落实,认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优化司法形象、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学习讨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开展讨论交流,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职业品格,把公正司法、维护正义作为职业追求,把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作为职业技能,把一身正气、廉洁司法作为职业风范,“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撰写体会文章,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培养和树立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举办全市法院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组织全市法院院长和中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封闭整训,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集体谈话,个别谈心,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改变过去“只求队伍不出事”的心态,转变为“超前抓防范,确保不出事”的积极作为。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建章立制,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堵塞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的漏洞,确保公正、廉洁运行。

 

深入开展禁止“三同”专题活动。南通中院在广泛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外出办案人员廉政规定(试行)》,在全市法院贯彻执行,有效预防了外出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司法不廉问题。

 

推行随机分案工作。41日起,率先在全省法院实行全市法院随机分案制度,有效促进了分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防止在立案分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廉洁现象。

 

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规范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2009年四季度被省高院二审和本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和逐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实行庭前廉洁司法公开承诺制度。中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在开庭或听证前,由主持法官当庭宣读《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执行干警执行廉洁司法规定自查自纠制度。每季度每个干警如产填写《执行廉政规定自查自纠表》,对过去一季度的廉洁司法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自省。对隐瞒不报而被查实的,一律从严处理。

 

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对竞争上岗的审判员和中层干部,逐个实行岗前廉政谈话。与部门负责人谈心交流,加强廉政提醒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本部门的巡查,与每名干警每季度谈心不少一次,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开展“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改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改活动。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审判作风和言谈举止。加强明查暗访,通报督促。

 

开展法官与律师互评活动。与南通市司法局建立交流平台,加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主动听取收集对法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检查督促,严肃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加大督察力度。坚持开展“明查暗访”,积极履行业内监察职责,随时纠正审判、执行及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建立督察机制,调整充实院督察队成员,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上半年开展明查暗访十多次,发布督查通报4期,现场督查50余人次,纠正着装不规范、法庭卫生差、庭审不准时、工作时间玩游戏等各类问题多起。

 

开展诉讼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活动。落实最高院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纠正预收实际执行费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收取问题。

 

开展警车违规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各法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路面检查,对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排查整改。加强驾驶员队伍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素质。

 

严格纪律执行。在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制度执行方面,党组确立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处理原则,无论资历有多深、贡献有多大,只要违反了纪律,就一定从严查处,提高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