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合力
作者:戴建军 承钧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21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息发放贷款等金融犯罪案件近年来呈多发态势,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该市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上述案件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工作成效。法院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必要时也可提前介入,就案件性质和取证要点进行指导,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演变成为涉稳事件。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要重点审查行为人吸收资金对象的不特定性和吸收范围的不可控性。对于非法高利放贷达到追诉标准的,统一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