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实行“执行接待日”制度效果好
作者:姜怀友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279
执行工作具有流动性,当事人找执行法官提供执行信息却经常找不到。涟水法院为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除向社会公布执行人员的手机号码外,从
该院制定了《执行接待日制度暂行规定》,印发了《涟水法院执行接待告知书》,由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该院规定每周一上午为“执行接待日”。在接待时间内,由执行局局长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中接待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意见,接收当事人提交的执行信息,与当事人沟通执行方案。同时,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公开执行环节,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接受当事人当面质询。当事人需要与案件执行法官面谈,或者需要向执行局局长反映情况的,可以通过电话提前预约,执行局内勤将当事人来电内容进行登记,为当事人安排与执行法官的见面时间。
该院自实行“执行接待日”制度以来,已接待当事人46人次,打消有执行疑虑的当事人32人次,收集到当事人提供的有价值的执行信息27条,案件执结速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