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邻里纠纷八成调解握手言和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259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本该和睦相处的邻里,却往往因为鸡毛蒜皮的矛盾升级,甚至闹上法院打官司。笔者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头7个月,该院共审结了连云港东部城区62起邻里矛盾,经过法官的多方调解,最终有87%的当事人接受调解或撤诉。
家住连云区墟沟街道于某和顾某是同一栋楼的邻居,于某住在二楼,顾某住在三楼,今年初,于某的朋友家被小偷攀窗进入,损失大量财物,得知事情经过的于某觉得自家住在二楼,很有可能遇到同样的遭遇,便请人安装了防盗网。
对于邻居安装防盗网的行为,住在三楼的顾某原先没有异议,但防盗网装上之后一段时间,落上许多灰尘,而顾某家晾晒衣物时,一不小心就会沾上尘土,这让顾某感觉心里很不痛快,他找到于某,要求对方拆除防盗网,但被于某当场拒绝。
就在于某安装防盗网两个月之后,顾某家半夜被小偷从窗户进入,顾某损失财物6000元。当顾某从警方处得知,小偷是攀登二楼的防盗网进入室内后,他再也忍不住了,当即找到于某,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这样的要求,于某再次拒绝。一怒之下,顾某将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防盗网并赔偿一半的损失。法官经审理认为,于某安装防盗网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顾某家被盗的后果,经过与原被告双方耐心劝说,二人终于互相让步,于某拆除防盗网,而顾某也不再要求其赔偿损失,两户邻居终于重归于好。
据介绍,随着人们对自身权益的日益关注和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对自我权益的保护,邻里纠纷的案件类型也发生了变化,开始由传统的宅基地、房屋的使用、通行、通风、采光、排水等纠纷,发展到相邻共同空间、空气污染、噪音、排污等涉及隐私、环保等方面的新类型案件。另外,由于邻里关系事关当事人的长久切身利益,因此一旦形成纠纷闹上法庭,双方的积怨就会因此而加深,即使官司打完了,双方的疙瘩也很难解开。
连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大量邻里纠纷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人们传统价值观念的转变,“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观念正在受到颠覆,取而代之的是人际关系的冷漠和人人为己的思想,为了自己的便利和舒适,不尊重他人的生活乃至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一些当事人过于强调个人的一己私利,为了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如有些人从楼上随意扔垃圾杂物、楼上住户晾晒衣物的水滴到楼下住户的物品上、家庭装潢施工噪音影响左邻右舍正常生活等。诸如此类的小事,如果大家在行自己的便利时,多为他人想一想,也就不可能引发邻里争端。如果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能多为他人着想,这样就不会闹出大的矛盾来,或者即便有了矛盾也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