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关于《“千起信访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文件下发后,我院积极响应,迅速筛选,将70件信访案件纳入此次评查范围,通过第一阶段的工作,有47件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符合省院《关于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结案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的13种情形,可以息诉化访,化解率为67.14%,确保了工作实效。

 

高度重视,保障得力。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千起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成立了以院长周沂丽同志为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评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院领导陈卫东同志任主任,抽调素质高、业务精的干警组成评查小组,负责案件的评查工作。

 

提高认识,规范评查。评查小组成立之初,院即召开评查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充分认识此次评查活动的目的任务,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通过案件评查实现涉诉信访的化解和司法行为的提升。

 

全面评查,注重效果。审管办和立案庭联手将70件信访案件的信息、责任人、包案领导制作成表,及时内网上发送给每一位评查人,便于评查人员及时了解固定信访人诉求,了解目前案件化解进展情况,根据约谈信访人情况,提出合理化解方案。

 

领导调度、齐抓共管。在自评阶段,院长及评查小组组长三次召集信访案件责任人、信访案件督办员、案件评查人就评查化解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确定最佳化解方案,强力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建立了多方参与、多管齐下的良性工作格局,实现了案件评查与信访化解的有机结合。

 

及时汇报,争取支持。为了切实将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有机结合,切实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我院将评查情况及时向县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部分落实信访救助专项基金,化解一批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