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努力打造节约型“绿色法院”
作者:孟滨卿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231
为了进一步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俭的通知精神,云龙区法院出台《关于建设节约型法院的实施意见》,强化六个方面的规定,倡导“勤俭节约光荣,奢侈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
树立节约意识。通过部门例会、局域网、信息系统等多种形式教育干警充分认识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到节约资源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人人有责,节约资源从我做起的意识,在全院形成“以院为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浓厚氛围,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节约弦”。
节约用水用电。特别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期,下班前检查空调关闭情况,禁止开窗使用空调,人员离开办公室和下班前应关闭空调。加大对供水、管线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堵塞跑、冒、滴、漏现象。
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定量配发。进一步严格控制机关办公设备购置量,经维修能够继续使用的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领取办公用品实行登记制度,坚持从紧原则,不提供非正常办公需求的特殊用品。
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纸。充分利用综合信息系统和局域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质材料发放范围,减少印刷数量,推行双面用纸。
加强车辆管理。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提倡使用派车单,结合派车情况、行驶里程进行严格审核,减少车辆油耗。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规定,严格控制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加强用车管理,尽可能合并路线,减少出行频率,能多人同行的尽量合并用车。
压降会议,接待费用。精简会议次数,简化程序,控制规模,减少不必要的展板、标语和参观费用。办公室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做到热情周到,勤俭节约,受到广大干警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