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法院能动调解缠诉四年之久的八起关联案件
作者:作雪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369
近日,常州武进法院民二庭加大调解力度,在促成一起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解的同时,对当事人此前因投资或借款引发的其它7件诉讼和仲裁案件形成了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并对类似案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2006初,谢某与石某两人合作开办公司,在常州市及外省市分别注册了两家公司。合作不到一年,谢某与石某产生矛盾,因投资或借款纠纷,引发多起仲裁和诉讼。由于合作中资金往来频繁,双方任意抽取其中一笔资金往来诉诸法院或仲裁。2007年以来,双方先后在省高院、中级法院、三家基层法院及仲裁委员会发生了8起诉讼和仲裁案件,并产生相互间的执行案件,彼此间的矛盾越陷越深,公司经营也难以为继。民二庭在审理该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中,本着案结事了的目标,将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作为案件审理的主要方向。因通过双方的代理人不能最终彻底解决所有纠纷,法官改变调解策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直接向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分析利弊得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明白频繁的诉讼只会化费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无助力于矛盾纠纷解决,希望双方回归理性,真心沟通协商。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形成了包括本案在内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承诺所有涉诉案件包括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均撤回诉讼。至此,双方缠诉四年之久的八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