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行政审判坚持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指导原则,通过协调和判决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辖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悉,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审结27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5件经协调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撤诉率为55%

 

该院将协调工作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抓住一切时机做当事人和解工作。通过协调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把矛盾化解在庭外。同时,敦促相关行政机关尽早兑现协调承诺,使原告自愿息诉。对于行政机关在履行和解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承办法官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