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满载着货物的列车源源不断地驶进港口,一艘艘万吨巨轮鸣笛远航……随着连云港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大幅增加,紧随而至的是侵财案件高发。如今,这个“怪圈”被彻底打破了。

 

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和港公安局联手合作,认真研判盗窃分子作案规律和应对策略与战法,港口警方迅速展开布控,仅用一天就破获2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随即,连云区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并指控被告人杨某、陈某犯盗窃罪,被告人戴某某、刘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连云法院法院以能动司法开通了办案“直通车”,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于313日晚,伙同陈某窜至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窃取铜精矿9吨,价值人民币13.5万元,用货车偷运出港区。424日晚,杨某再次伙同陈某在码头同一库场窃取铜精矿21.06吨,价值人民币35.8万余元,用货车偷运出港区。被告人戴某某、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戴某某、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额,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与此前犯职务侵占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戴某某、刘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6万元。这是连云法院和检察院遏制侵财案高发、直接介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成功案例。

 

为创建最安全的港口集疏运环境,塑造崭新的窗口形象,今年以来,连云法院、检察院和港公安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紧紧围绕港口运输生产,开展了和谐共建活动,研究制定了联动工作机制和服务措施,在整治、规范、打击和安保战役中,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有的已被批捕,有的已被审判或正在进行审判,取得了阶段性战果,进港物资呈现存堆放心,货主安心的良好景象。

 

随着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物资短少、被盗高发,针对这种情况,连云法院在港口设立了“诉讼服务工作室”,连云检察院实行工作前移、港公安机关建立和完善了多警种、多角度、立体式防范网。为提高防范针对性和增强打击精确度,三家政法机关定期召开碰头会,分析研判警情,适时指导启动相应布警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巡防和打击。在具体实施中,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重点打击盗窃犯罪,让盗窃分子“进得来、出不去、打得准、打得狠”,确保港口物资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