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闪耀在监狱法庭
作者:苗欣 马远东 发布时间:2010-07-27 浏览次数:1253
徐州四监的几栋灰白色大楼由城墙形状的装饰大砖连接起来,监狱最具标志性的铁栅栏随处可见。通过层层关口,便来到接待室,监狱法庭就设立在这里。这个法庭完全是标准配置,如果在这里直播庭审,想必观众不会看出庭审是在监狱里进行。法庭与监狱的零距离接触,就此开始了。
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家住睢宁的被告魏礼圣(化名)因杀害亲生父母,依法不能享有继承权,他的几个兄弟姐妹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财产。几个兄弟姐妹没来,请了个代理人参加诉讼。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因为这类案件的对抗性并不典型,完全可以用亲情和感情化解纠纷。但是本案的被告有间歇性精神病,此刻他的亲情、感情是否尚存?他面对法官时是否知道自己正在面临审判?真正的疑问是,此刻他是否活在现实世界中?
他经过法庭时,后面跟着两个犯人,显然,他是重点看守对象。法官与他面对面,首先要问的就是“你现在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被起诉的吗?”,就是看他意识是否清醒。原告开始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了:被告曾以父母不给说媳妇为由,将自己房屋烧毁,将父亲杀害,后将母亲溺死,因此依法不应享有继承权。此时法官要做的就是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之后法官向他建议处理方法,还鼓励他好好服刑,保重身体。原告的代理人向他传达了亲人的口信。这时,从他一直麻木的表情里突然看到了沮丧,不知此时他的心头是否掠过一丝懊悔。
整个审理过程在昏暗的房间里进行,所有在场的人员都是精神紧绷,气氛沉闷。然而,我们希望,再次经过审判的这个精神病人能够得到救赎,安心的在这里躲避纷繁喧嚷的世事。活在自己的世界,但勿伤他人。
监狱法庭对服刑人进行再次审判,他肩负的使命一方面是方便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另一方面他又帮助服刑人结束服刑前的纠纷,实现服刑人的自我救赎和心灵自由。
转身离开时,突然发现这里的国徽依然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