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元钱断送前程
作者:纪检组 刑庭 发布时间:2010-07-27 浏览次数:372
李某与陈某均辍学在社会上散混,2009年12月一天晚上,二人闲逛至宿迁市城区某中学附近拦住两名学生索要钱物。李某模仿港台剧中的匪徒用一把水果刀拍打其中一名学生的脸颊,威胁他们二人将钱拿出来,并声称自己是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在二被告人的恐吓下,一名学生从身上掏出5元钱,另一名学生掏出2元钱交给陈某。李、陈二人嫌钱太少,接着又对他们进行搜身,在没有搜到钱后。二被告人便将7元钱装上身,骑车扬长而去。案发后,李、陈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查明,二被告人冒充军警对两名学生采用暴力方法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分别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宣判后两名狂妄的少年很震惊,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为了区区的7元钱,却赔了自己六、七年的青春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