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十年后 房屋执行终分割
作者:戎光庆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次数:247
家住丹阳开发区永家村李某、刘某夫妇于十年前就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了房屋分割协议,但对李某则是一直空文,房屋一直霸占至今。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应当交付东首楼上楼下房屋1间和附房1间,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收到案件后,即到达现场勘查了房屋居住情况,发现李某的老母亲居住在东首房楼下一间,且瘫痪在床上。李某母亲表示就是死也要死在该房子中。执行人询问申请人后发现这就是问题的关健,如能对老人居住进行妥善安置,即案件可迎刃而解。执行人员从村主任处了解到李某同村有个哥哥居住条件较好,可解决老人居住。执行人员遂多次向李某的哥哥做思想工作后,同意向老人提供居住。但老人仍坚持不肯离开,认为当年盖房时出了力,要求补偿,执行人员遂组织当事人做工作,多次协商后,申请人愿意补贴2000元给老人。
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2012年9月3日9时作交接。于是这个长达十年未解决的房屋分割,在未发生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平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