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区法院从重从快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港口物资案。法庭以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是该院与连云区检察院和港公安局联手打击盗窃犯罪开展专项行动宣判的第一案。

 

近年来,随着连云港港口货物运输吞吐量的大幅增加,货场仓库堆放的物资和在运输环节中短少、被盗案件高发,不仅扰乱了港口的正常生产运输秩序,而且影响了港口形象。为强化治安安全管理,有效遏制盗窃犯罪,连云区法院、检察院和连云港港公安局近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决定机制,重拳打击盗窃犯罪,并清晰划定了盗窃港口物资的打击范围,对在港区内将财物窃出户外的、窃出该单位的或置放于室外、路边以及靠近车辆的财物管理失控的,均视为既遂,并将原来管理的范围由出大门变为出库、出场,由“大门卫”改为“小门卫” ,新设置了“高压线”, 联手方式和手段重拳打击盗窃犯罪,压缩犯罪空间,从心理上给犯罪分子以震慑,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的诱因,减少犯罪主体,港口警方将加大治安整治力度,进行定向清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实施常态化的跟踪挤压,完善“天网”和“地网”工程建设,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加强武装巡逻、便衣巡逻;以动态巡逻和静态设卡相结合,建立严密的防控网络。同时,检察机关将加大预防和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法院以能动司法开通办案“直通车”,以港口诉讼服务工作室为平台,开展审执“一条龙、一站式”司法服务,为港口的货物运输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