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泰兴法院少年庭在洋思中学对涉及未成年犯罪的一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和法庭教育。经过审理,被告人王兵以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李武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泰兴市职教中心200余名学生参加了旁听。
2009年9月10日22时许,为争夺在职教中心收取保护费的“地盘”,被告人王兵纠集10多人,来到职教中心,与另一不良团伙大打出手。为了泄愤和报复,被告人王兵竟然带领“兄弟门”窜至学生宿舍,当着20多名学生的面,对2名加入对方团伙的学生拳打脚踢,甚至打开热水瓶,浇在他人身上。当晚23时许,对方为了给被打“兄弟”讨要说法,带上砍刀准备找到王兵一伙“火拼”。得到消息后,王兵怕打架吃亏,遂教唆“兄弟”也拿了5把砍刀,准备与鞠荣等人斗殴,后因双方协商,未造成严重后果。事隔一个月,为了争夺市二高收保护费的地位,被告人王兵又带领“手下”与对手团伙先后在某溜冰场、某烧烤摊点等公共场所聚众斗殴3次,其中数人受轻伤,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2009年5月5日21时许,两个“兄弟”在泰兴市建筑工程学校对学生滋事,却被“倒打一耙”,被一名学生踢了一脚。刚刚年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武知道后,遂决定替“兄弟”出头,纠集等10余人赶至该校,准备报复,却因学校大门已关,未能未逞。“义气当头”的李武等人没有罢休,次日21时许,李武等10余人又来到该校。在没能找到“仇家”的情况下,李武将怨气无故发泄到学生吴某身上,不料,此举受到吴某等学生的反抗。“气急败坏”的李武等人竟然用携带砍刀、水果刀对周围学生乱砍,其间,李武用随身携带的小水果刀朝吴某肚子上捅了一刀。被告人李武等人的行为致学生张某左手拇指被砍伤,其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学生吴某左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学生陈某右肩部被砍伤,构成轻微伤。
了解了此案的详情,结合辖区校园安全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增多的现状,为加强校园安全司法保障工作,泰兴法院少年庭遂决定将公开审判和法庭教育“送进校园,送到学生身边”,以案说法、以案施教,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泰兴法院少年庭公开开庭到校园的行动,得到了旁听师生的一致肯定,他们纷纷表示从今以后一定要与校园暴力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