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狠抓“四项工程”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曹俊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次数:348
为构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起到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公信的良好效果,如东法院全面部署了以“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狠抓“四项工程”,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
狠抓“基石工程”,牢固树立正确的能动司法理念。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抓手,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真正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做到讲政治、讲宗旨、讲法治、讲操守,自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形成“规范司法,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狠抓“素养工程”,切实查找并改进存在的问题。开门评,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当事人、律师、代表委员及干群等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找,结合“三解三促”活动,深入村居、企业、单位,听取意见建议。自身查,要求干警对照要求全面查找自己在业务技能、工作作风、道德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寻,要求各部门召开有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庭务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狠抓“关键工程”,切实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案件审限监控、节点管理和程序监督,完善定案把关机制,扎实开展“两评查”和“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提升审判质效。严格司法行为管理,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全程、实质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开展补差补弱的岗位技能训练。大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干警在岗、在位、在状态。
狠抓“创新工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内容。严格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特邀司法监督员、干警家属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严格制度落实机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内容并汇编成册后予以发布。严格检查通报机制,敢于动真碰硬,一经发现有人员违规,立即查处,不徇私情。严格责任考核机制,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纳入法院岗位目标年终考核,并作为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