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发挥四项功能构建和谐审判机制
作者:周学峰 发布时间:2010-07-26 浏览次数:237
为认真落实和谐司法的要求,努力营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泗阳法院充分发挥四项功能,积极构建和谐审判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牢固树立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战略思想,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充分发挥引导功能。凸显审判工作的规范、引导、教育功能,切实履行审判职责,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道德的新风尚。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依法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加大调解、和解、协调的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丰富调解时段,创新调解载体,正确处理好调与判的关系,坚持依法、自愿的调解原则,坚决防止和杜绝“以判压调”、“以拖压调”的现象。积极推行委托调解的新模式,充分调动解决纠纷的社会资源,依靠各级组织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便民功能。认真做好立案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减少流转环节,依法及时立案;对不宜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细化便民措施,坚持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确保当事人顺利进行诉讼。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诉讼费,不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的诉讼负担,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