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妻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举办结婚仪式,婚后共同生活数月,丈夫被逮捕,后被判刑罚,妻子遂诉讼要求与犯罪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小董与丈夫小王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2009422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后共同生活不久,丈夫因犯罪于2009722被逮捕,后被判刑罚,现在服刑期。失望的妻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婚姻关系,但双方婚姻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被告亦未积极和好,考虑到被告因犯罪服刑,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故可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准予原告小董与被告小王婚姻离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