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成为法院工作新亮点
作者:赣榆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次数:325
七月份以来,赣榆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40%以上,诉前调解成功数与一审民事收案之比达到20%,受此拉动,调解率显著上升, 1-8月调解率由45.86%上升至46.7%。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规范诉前案件流程。改变过去对诉前调解工作在案件性质不清、案件流程不清、结案方式不清的不规范做法,自七月份开始,所有案件一律首先征询当事人意见,在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后即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讲究“短平快”,电话通知,即到即调,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可以二次调解,无法调解成功的立即流转立案。开动法官诉前调解与诉调工作室调解联调机制,要求调解人员要耐心细致,找准利益平衡点,能多调一件就多调一件;实行激励机制,将诉前调解数量纳入院内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调解案件数量与经济利益挂钩。
加大诉前调解投入。专门选派三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法官到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工作,另派三名辅助人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其中有全国优秀法官姜霜菊领衔调解,专辟三间调解工作室、六部电脑、三个调解工作台、一个审判庭,将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结合起来,给诉前调解人员更好的选案机动权,在确保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允许部分未调解成功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立案后由诉前调解法官继续审理,确保诉调成功对接。
注重诉前调解指导。该院不仅注重本院诉讼调解中心的诉前调解工作,还十分注重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立案庭定期到各镇调解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传授调解技巧;另外,诉讼调解中心还利用其精通诉前调解业务的优势,指导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和交通巡回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带动全院诉前调解工作整体提高。
注意诉前调解效果。创造调解氛围,塑造调解文化,在姜霜菊调解工作室墙上悬挂“和为贵”等牌匾,触动当事人和解情结;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禁止高压调解和严重损害一方利益单纯追求调解成功率的不正确做法;主动为当事人权衡权弊;告知诉前调解性质和注意问题,对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全部建立台帐,定期督促履行,以最大限度保障诉前调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