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为鉴别、确认诉讼证据的一种重要活动,直接关系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法律的正确适用。近年来,江阴法院受理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评估的案件逐年增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审理执行的案件涉及到鉴定、评估或拍卖的,一般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江阴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约束监管,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做好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在选定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时,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加大对委托拍卖案件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拍卖计划书、公告、保证费收取进行审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适时增补鉴定机构入册,通过引入优质机构提高整体工作质效;重视办案法官和当事人的意见反馈,将反馈意见作为评判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工作中不能胜任的、给法院工作带来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机构,限期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