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徐州某大型书城,用强力磁铁对图书进行消磁,多次盗窃图书。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罗某、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湖南人罗某、朱某2010年初来徐打工,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住在市区一家旅社内,旅社对面就是一家大型书城。31920日间,两人经预谋后,先后数次在该书城,由两人配合,罗某用事先准备的强力磁铁对图书进行快速消磁,然后朱某将消磁后图书装入背包盗走的方式,共盗取图书26本,藏匿在两人居住的旅社房间内。 20日下午,两人在博库书城内再次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图书价值2175.1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进入书城盗窃图书,数额较大,侵犯了书城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两被告人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