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以服务大局为已任,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实行各镇发案情况通报制。海安法院定期将各镇每季度发案情况向县四套班子、县政法委、各镇通报一次,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决策参考依据,助推各镇的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通报栏目既有展现全局状况的“全县发案概况”、“全县需要关注的倾向性问题”,又有 “各镇发案具体情况”,更有具体到个案的“本院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需要密切关注的重点案件”。“点”、“线”、“面”相结合的编报体例,为各镇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丰富的参考依据。通报将经过各镇民调组织及有关部门配合法院成功处理案件中的典型案例重点予以推介,为各镇及有关部门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作示范作用。同时,将尚未办结,矛盾易激化,须各方共同密切关注、共同做好工作的案件列出,力争借助各方力量化解矛盾。

 

启动法官进社区零距离提供服务。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启动“民事法官进社区”活动,该院专门成立了“法官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派出11名民事法官与辖区内8个主要街道、社区结对联系。设立驻街道、社区工作室,将法官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上墙公布;与各街道签订《深化矛盾排查与化解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根据活动方案,驻社区法官将每两周一次深入结对联系点,在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矛盾排查、调解指导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处置,从源头预防、分流、化解民事纠纷,并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确保活动长效、深入开展。

 

延伸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如皋法院积极向市委建议,将政法各单位分散的办案手段进行整活,开设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绿色通道,通过快调、快结的方式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忧。海门法院制作格式化的起诉状和笔录,指导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完整表达自身诉求。全市法院对所收案件进行排查通案,对有可能矛盾激化、引发涉诉信访或是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在案件审理中,加大法律释明和辨法析理工作,消除其对立、抵触情绪,增加社会稳定因素。崇川法院依法履行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从制度上予以完善和保障,一是完善调解协议确认制度;二是完善业务培训制度;三是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四是建立通报考核制度。以此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成功率接近90%,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