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打造“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品牌
作者:李魁 袁航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次数:341
自2008年6月份开始沛县法院对刑事简易案件尝试进行集中审理,经过五年来的审判实践,共审结141批878件案件,无一上诉、无一信访,简易程序集中审的案件平均审限仅为4天,有效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勇于创新,积极摸索刑事审判改革点。在听取一线办案法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点,建立公检法衔接机制,保障每季度召开一次公检法联席会议,与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信息互通和快速办案;
敢于实践,突破固有思维寻找结合点。沛县法院制定《简易速裁案件审理办法》对适用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的范围和人员有着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书记员和法官有着严格的选拔机制,积极摸索出“四个同时”,同时告知权利义务、同时进行讯问被告人、同时进行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同时进行宣判,庭审时间大大缩短,达到了高效率运作庭审的目的。
能于落实,做好服判息诉教育感化点。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做到了庭审与教育相结合,专业与分工相统筹,同类型案件集中审理,被告人之间相互了解案情和判决结果,促进了量刑平衡,提升了司法效率,服判息诉效果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判决的接受度。
善于总结,寻求机制保障常态运营点。面对新修改的刑诉法,沛县法院正在积极试行公诉人集体出庭的方式审结刑事简易案件集中审这一模式,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存在的不足,促进庭审程序进一步完善,全方位保障被告人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