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好姐妹剑拔弩张 法官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作者:沈娟 张美芳 发布时间:2010-07-22 浏览次数:372
沈某和戴某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一来二去,做的生意多了,也就成了好姐妹。今年6月22日,沈某到工业园区法庭起诉,自己与戴某有买卖合同纠纷,要求戴某归还75000元,出具戴某书写的欠条一份,欠条上写着“欠沈某50000元”,下面一行小字写着“还欠25000元”,合起来是75000元。
戴某承认自己欠钱,但没有这么多,只有25000元。今年2月,她们对以前所做的生意进行结账,戴某欠沈某5万元,写下了欠条一张。几日后,戴某归还了30000元,只欠20000元。欠条上的25000元是这么出现的呢?戴某解释说,她们之间另外有一笔生意,戴某归还了沈某10000元,沈某说没有归还,但两人都没有证据,两人起了争执,后来两人各退一步,一人承担5000元,所以,戴某在原来那张欠条上写下了“还欠25000元”。戴某对沈某向自己要75000元,感到非常气氛,向法庭申请对两人进行测谎,如果是自己说了谎,所有费用都由她支付。
沈某认为,戴某白纸黑字写着欠条,证据确凿,不需要进行测谎。两人在法庭上剑拔弩张,各据一词,互不相让,一对好姐妹成了仇家。经法官分析利弊,做调解工作,两人又互谅互让,同意戴某归还沈某33000元,再无其它纠葛。至此,仇人似的原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又成了好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