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带头捐款助法院妥善执结一涉寺庙执行案件
作者:何寿青 沈双祥 张长云 发布时间:2010-07-22 浏览次数:502
“感谢李镇长对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这是
2000年高邮市汉留镇东岳寺因修缮需要,委托江都的樊某加工一尊大佛,后樊某将加工好的大佛交付给寺庙后,寺庙陆续兑现了17万多,尚有3万多元未给付。樊某多次找该寺庙索要,但均没有效果。此后樊某因病去世,其儿子又正在上大学,无奈之下,2009年底,樊某的家人诉至法院。高邮法院依法判决寺庙十日内给付樊某家人剩余款项即3万多元。
寺庙因未按判决书履行,樊某家人于是申请法院执行。高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寺庙香火不是很旺盛,每年香火钱只有1万多元,扣去平时开销所剩无几,根本无力偿还该欠款。当执行人员找到汉留镇李德华镇长介绍情况后,李镇长当即表示虽然这属于民间行为,镇政府不应该承担还款的责任,但是政府有义务帮助法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政府没有这方面的经费,于是李镇长发动全体镇干捐款,并带头捐款1千元。李镇长的行为感动了当地的群众,热心人士纷纷解囊,半天就筹集了15000余元。镇长带头捐款的行为也感动了申请人,樊某家人当即表示放弃对剩余款项的执行。一起历时近十年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