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四抓四确保”执行工作到位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10-07-22 浏览次数:265
为了深入推进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执行作风专项整顿和化解涉执信访矛盾等三项重点工作,
抓好推进清理积案进程,确保如期完成清案任务。要力戒形式,不走过场,真抓实干,追求实效。要按照省法院的部署,并结合各自的不同特点制定下一阶段切实可行的清理重点积案计划。要统筹兼顾,处理好清理积案和执行新收案件的关系。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消极执行、能执结而长期不执结的案件,要查明原因,限期执结。
抓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执行专项整顿工作。执行专项整顿活动的重点是整改,要抓好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建设和外出保全、执行建设,以制度促规范。执行局抽调专门人员,对执行款物交接制度、中止案件管理制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进行回顾和修正;严格外出执行、保全报告制度。
抓好涉执信访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执行工作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中院执行局将改执行案件的个案督办为整体督办,对历年来当事人投诉的执行案件特别是老上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必要时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活动,切实化解一批矛盾。
抓好执行廉洁,确保执行队伍纯洁。一方面靠执行人员自我约束。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在本地和到外地执行或保全时,严格遵守上级法院有关廉洁办案的规定,树立执行人员的良好形象。